一个人买30多次电视,领30多次补贴;电都不通的山村,却大量购买家电;甚至,有的人死了几年,却仍然出现在购买家电,领取补贴的名单上这些听起来匪夷所思的事件均与“家电下乡”政策有关。背后隐藏的,是经销商骗取群众身份信息,套取国家补贴的系列案件,还有部门人员的渎职涉腐。(7月13日人民网)
一项国家惠民补贴出台,可能会伴生着许多浮利的追逐。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就会造成商人们的狂欢起舞,更容易生发商人媾和官员尽情贪腐、套取国家补贴的无限可能。与其说事后惩罚商人,远不如扎紧监管口子,让补贴线月的家电下乡政策,旨在减轻农民负担并扩大内需,只要是农村户籍人口买中标家电可减免13%费用。购买者持家电标识卡、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账户,前往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看似轰轰烈烈的背后,更潜藏着许多隐忧。尤其是执行政策的最后两年,骗取补贴款的现象也屡屡浮出水面。为此,各相关部门也曾对此进行了追缴,甚至还引起了商户们的抵触。但最终的事实是,即便是少量套取补贴现象,也验证了补贴被套取的几率和监管漏洞频发。
2012年初的一天,现任平顶山检察院反渎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杨耀宏在闲聊中听朋友感叹说:“做家电的这几年靠国家补贴都发了”。职业让杨耀宏意识到,这可能是渎职犯罪的线索。顺着线索,平顶山检察机关掀起查办家电下乡中渎职犯罪风暴,目前已查处34人。可想而知,家电下乡补贴仅在平顶山地区就发放补贴5.2亿元。在平顶山经商的南阳淅川人龚某通过熟人借、通过村委会干部购买、用洗衣粉换取等方式取得该地一千多户农户的身份信息,利用这些农户信息反复在平顶山多个财政补贴网点申报家电下乡补贴,涉嫌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一千多万元。如果只是这些,那只能说明作为审核发放补贴的乡镇财政所监管出了差错。在细查中,更是找出了财政所人员倒卖申报材料信息、接受经销商财物的行为,一查下来,才发现,这已经成为靠山吃山的蛀虫式贪腐的另一种演变。
商人逐利,这是本性。作为社会经济的推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也是本分。作为国家人员,拿着纳税人的供养,承担着国家和赋予的义务和职权,也应该心无旁骛地去一份公平和廉洁。当拐弯,再完整的制度也会出现漏缝,这需要全社会的坚守和清淤,在期待制度完整同时,更需要架设社会法律底线,越线必追责,让无以遁形,自然那些违规会少些。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