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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委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

※发布时间:2017-6-18 19:24: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物价)、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的通知》(财建〔2009〕682号)及中标协议等相关,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的监督检查,促进家电下乡工作有序推进,我们研究制定了《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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