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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印发《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6-16 18:41:1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网易科技讯 6月2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的监督检查,促进家电下乡工作有序推进,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价格)、税务、工商和质检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法章以及家电下乡管理的有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中标流通企业要切实履行中标承诺,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服务保障,制定备案销售网点违规处罚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责令其改正,违规情节严重的,应向县级及以上商务、财政等部门报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家电下乡管理操作,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及时、准确宣传中标产品型号、价格及申领补贴流程等政策,按时间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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