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了家电维修人员上门服务过程中的种种消费欺诈行为,无病假修、小病大修、零件以次充好、价格不透明、漫天要价等等典型的问题,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
记者从徐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了解到,每逢夏季空调使用高峰期,他们总会接到上百起关于家电售后服务的投诉。如不能及时上门、不给提供收费凭证等。此外,消费者对冰箱、电视、洗衣机等家电的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上门不及时、 三包外的维修 、不给提供收费凭证、冒充品牌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等等。
由于家电企业管理不规范,售后服务强制性标准缺失等因素,家电类消费投诉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难点。昨天下午,江苏省消保委联合省家电行业协会召开2019年家电企业售后服务约谈暨服务标准制定研讨会,就《江苏省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标准规范草案》内容做进一步确认和沟通。标准规范对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实施,包括配送、12生肖排序安装、拆卸、调试、维修保养、收费等方面都做出详细。比如: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的人员应获得相适应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在服务实施前应做到着统一工作服装 ,佩戴上岗资格证,除保修服务外,其他维修服务应订立维修服务合同。收费方面,服务人员对超过保修范围的维修服务,应在维修服务前告知收费项目,出示收费标准并进行报价。
江苏省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徐学录表示,这个维修标准首先是量化了维修领域很多收费的规范,以前可能有上门费、程费、维修费、材料费等等。现在把这些费用规范成两种收费标准:技术检修费和材料费,有利于消费者鉴定是否乱收费。另外,这个标准能把整个维修企业集中起来 ,统一上门服务规范,比如说出示上岗证,二维码上门证, 手机一扫就知道维修人员是哪个单位,服务哪个品牌,是什么样的人员,消费者就有依据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