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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9年度全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现将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2017以前年度从事会计工作的应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时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名时间为3月10日3月31日,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10日-3月31日,网上缴费为3月10日-3月31日,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本地区现场审核时间。报考人员未在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1.2月15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公布本地区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法和审核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
3.7月26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19年度全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见附件)。
6.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2019年继续实行网上评卷,推进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7.10月15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8.10月19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省、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考试所在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9.10月31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19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一)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的时间、程序组织网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