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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财政信息网: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7 20:09: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冀财会[2016]5号),结合省直考区实际情况,现将省直考区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缴费使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可以从支付平台中任选一家银行进行支付,使用的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不支持信用卡支付和快捷支付),网上支付时请使用IE浏览器并安装相应银行的网银插件。

  网上缴纳的考试费用,如需收费票据,请于12月5日到20日之间的工作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中华南大街48号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317办公室领取。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在进行身份验证之后,进行现场图像采集,然后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内入场参加考试的,系统自动扣除迟到时间。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考生需一次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考试,其中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

  (一)自取。考生凭身份证到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泰华街48号财政厅大门北侧)领取;

  (二)邮寄。考生选择邮寄方式并承担邮寄费用,发证机关通过邮政速递(EMS)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邮寄给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需注意以下两点:

  1.在网名过程中,完成“选择报名方式”步骤之后,要勾选“是否邮寄证书”,并填写“邮寄地址”和“收件人手机号”(如果填写不完整,系统将不允许进入下一步)。如下图;

  2.邮寄费采用到付方式支付,即由收到证书的考生支付邮寄费。费用标准为:市(包括县区)10元;省内其他地区12元;省外14元。

  声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大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公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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