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此后,检察机关通过摸排相关线索后发现,在“家电下乡”活动中,阳曲县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损失。
7月,阳曲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在“家电下乡”补助审核发放中负有监管职责的县财政局和县经信局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发出检察书,要求上述单位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且严肃处理各类骗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单位依法追缴骗补资金。
截至目前,涉案经销商已经向县财政专户退款292万元。阳曲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该案中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得到有效,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结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