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为了满足学院发展需要,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天津市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职业教育办学历史追溯于1953年,学院目前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设有7系3部,开设有33个专业。学院现有6个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和5个“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示范校项目建设专业,8个国际化教学标准批复专业。
学院坐落于国家级现代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确定的开展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训示范,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机类项目承办单位,是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和示范性实习,是天津滨海新区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是国家教师科研基金科研兴教示范单位。自2012年起学院与天津理工大合培养4年制本科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2016年拟招聘教师35人。其中经济管理、会计、仪器科学技术、移动互联应用、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建筑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航空机电等专业教师21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教育、教育学、法律、体育等基础课教师9人;汽车电子技术、动画、机械制造等专业实训教师4人;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人。(详见附件2016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5月20日至5月3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 6月5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学院网址:下载、填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岗位,如张华-某某系部-某某专业教师为主题发至邮箱。(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如不注明应聘专业岗位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相关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的10个工作日后,应聘者可通过学院主页查询审查结果、笔试考试须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材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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