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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频用旧配件浦东消保委明确“新旧”定义

※发布时间:2020-9-4 15:33:0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修家电更换新配件,在消费者看来本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浦东消保委近期接到数起投诉,消费者反映厂家更换的配件是旧配件,不愿支付费用。而厂家则表示,家电维修现行中,并未明确要求使用新配件。

  王先生去年买的洗衣机,今年发生了故障,于是拨打厂家售后维修电话,对方上门查看发现是电机出了问题。于是,厂家上门给洗衣机更换了一个电机,然而在更换以后,王先生觉得洗衣机噪音比原来响了很多。

  王先生认为,对方当时上门更换的配件是旧的配件,这样做是不合理的,要求重新修理,但遭到厂家。

  同样的还有沈女士,她家里的液晶电视买了三四年,今年突然不能开机,维修站的人上门查看以后,更换了一块主板,然而配件到货以后,沈女士发现配件没有外包装,看上去还有氧化的现象,认定这是一块旧主板。但是维修人员称是新的配件,沈女士无奈只能换上。尽管更换主板后,电视恢复了使用,但沈女士始终觉得,配件看上去状况并不好,希望能在30天的基础上延长保修期,但维修方拒不接受。

  对于家电维修中产生的争议,在业内专家看来,大多数时候,维修厂家是利用消费者不知情,对相关概念进行模糊,以此来牟利。

  比如,在维修家电时要注意区分“包修”与“保修”。“包修”一般意义上是指三包有效期内的商家免费维修义务,商家应提供免费维修,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

  而“保修”则是商家根据产品性质和价值,自行制订的长短不同的商品维修期,在超过三包期的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商家一般是可以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的。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

  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免费服务项中可能有不免费的情况。经营者在销售家电产品时,一般都会提供“免费配送”、“免费安装”等免费服务项目,但这并不代表什么都免费。

  比如,电视挂墙可能存在电视挂架费、打孔费等;高层安装空调可能存在高空作业费等;安装燃气热水器可能产生水、电、燃气管的费用等。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详细询问关于安装的细节,知晓哪些部分是免费的,哪些部分是收费的,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事后产生矛盾纠纷。

  不过,浦东消保委指出,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家电维修现有的三包中,目前明确维修要更换新配件的是家用电脑产品、手机以及平板电视。其他产品要求是“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配件和零配件”,并没有一定要更换新的零件。

  因此,这就给了一些企业可趁之机,在维修时用旧配件代替新配件节约成本。消保委,作为有责任感的企业,就应该本着为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在需要为维修产品更换旧配件时,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消保委还认为,如果家电维修服务网点将回收的旧家电配件当作新配件出售给消费者的话,就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在没有更换零部件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配件费的话,那就涉嫌欺诈。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辨别途径,零件的“新旧”定义也是争论不休:消费者需要新配件是从感官、包装等多方面来辨别的;而经营者则简单地认为,没有使用过的配件就是新配件。对此也比较容易产生争执。

  对此,消保委也呼吁能否尽快出台有关细则能给“新配件”做个定义,或者让经营者在报修记录上注明是“新配件”,以便于消费者。李老汉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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