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获悉,《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市场消费若干措施》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市将拿出真金白银促进市场消费,尽快恢复消费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对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贴标准的1∶0.5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促进轿车企业扩大生产。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轿车企业总产量超过上年度同期产量的,每增加一辆车励1000元,每户企业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快高排放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对符合条件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及时落实补助。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加快流通。大力推进二手车出口试点,对认定的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按照年度完成二手车辆出口实绩(完成实际出口并注销车辆),给予1000元/辆的励,每户企业最高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
同时,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鼓励农村车辆消费升级,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优化新车注册登记服务。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给予适当支持。
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汽车销售模式,引导其采用线上体验选车、签约购车以及“互联网直播+上门试驾”等新零售方式。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市场,参与采购。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活动,对参加市内规模以上展会的,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3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梳理全市汽车消费行业重点企业名单,建立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机构和融资公司增加汽车消费行业授信额度。配合驻陕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优化产品定价、提高放款效率、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方便汽车消费。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流通企业健康发展。
持续推进城市便利加油站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支持具备建设条件的小区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照《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相关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家电产品。鼓励家电卖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在公共机构年度预算执行中,优先采购绿色智能家电。
发展网络消费。对于网络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产品品牌所属电商企业,经考核认定后,给予20万元一次性励。在知名网络平台设立陕菜品牌示范店及西安老字号和西安名吃推广专区,引导品质消费、特色消费。
推动新兴消费。在夜经济有一定基础的城区,鼓励新建、提升酒吧街、咖啡街、餐饮街,打造一批夜经济示范商圈、示范街区、示范商业综合体。对夜经济示范商圈、街区、商业综合体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励。
支持文旅健康消费融合发展。发放西安文化惠民卡,扩大文化惠民消费。推动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夯实体育消费硬件基础。鼓励区县、开发区依托体育场馆和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运动,促进体育赛事与体验休闲健身消费相结合。探索“互联网+体育”发展模式,打造“西安智慧体育大管家”平台,推动体育康养、体育旅游等领域消费融合发展。
支持区县、开发区开展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全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建材家居、商业综合体、品牌餐饮、老字号等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拉动消费增长,对每场促销活动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给予不少于30%的补助,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的前提下,允许大型商场在市部门和市商务部门指导下适度出店促销、展销,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申请开辟设置临时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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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消费者权益力度。围绕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