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赵女士家中电表跳闸后物业公司派人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赵女士称因其员工处理不当,导致自己家中所有电器全部,遂向通州区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物业公司赔偿财产损失、误工损失等共计6万元。
据原告赵女士诉称,2012年8月30日,自己的房屋电表跳闸,屋内所有的电器全部停止运转。随后,她向物业打电话要求进行维修。物业派了一名维修工来到家中处理此事并对家中电闸进行了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因维修工错推电闸,导致自己家中的电器全部。
赵女士认为,被告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因修复、更换电器、设备,自己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事故发生后,她要求被告解决此事,被告一直不予解决。自己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电器设备损失30424元、误工费27586.2元、损害赔偿金1000元,合计5901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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