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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元美的净水机用一年成摆设售后维修两次未解决问题(图

※发布时间:2017-8-9 22:20: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齐鲁晚报3月3日讯近日,济南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买了一台净饮机用了一年就不能用了,售后维修了两次也没有解决问题,无奈之下他已将净饮机闲置两年了。

  张先生说,2013年1月份,他在电器商场买了一台美的牌净饮机,当时花了3300元,用了不到一年就不出水了,维修了两次但是都没有,“三千三百元就喝一年水,你愿意吗?”

  据张先生介绍,在2013年12月份,净饮机就不出水了,当时机器还在一年的保修期内。他拨打了当地的售后热线,“售后人员第一次上门时判定净水器不出水是因为水泵坏了。”张先生说,因未过整机一年的保修期,维修人员就免费进行了水泵更换。

  但是,更换水泵后,净水器还是不出水。“售后人员又称可能是滤芯坏了,需要更换全部四个滤芯,客户要交纳滤芯费用680元。”张先生说,当时他就问售后人员换了滤芯后是否能,“他说不一定,要是没,再找原因。”听到这里,张先生就有些:本来机器三千多买的,用了不到一年就出问题,现在问题还搞不明白。修了一肚子气,张先生决定不修了,净水机一放就是两年多。

  2日,记者在泉城某电器商城看到两款美的净饮机,对用了不到一年就不出水的问题,售货员称并没有遇到过,并猜测是滤芯的问题。“滤芯一般是半年、一年就要换,一个滤芯七八十块钱,全换的话得三四百。”售货员称,机器整机保修一年,滤芯不在保修范围内。

  记者联系到了位于历下区的美的售后点,其售后工作人员称:“具体是哪根滤芯出错是可以检测出来的,只需要更换出错的滤芯就可以了,不需要四个全部更换。”

  3日,记者再次联系到美的全国客服后,维修点联系了张先生并称可以再次上门维修,但鉴于之前不愉快的维修经历,张先生了该服务,“不想再生气,对他们的产品也失望了。”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松浩认为,卖家向买家出具的保修协议,是对于买卖合同中卖家义务的一种约定。如果商品出现了问题,并且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这种问题可以正常解决,但卖家没有履行自己的保修义务,是需承担违约责任的。若因卖家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给买家造成了损失,卖家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买家在其他的维修机构了商品,其所付出的维修费用,是可以向卖家进行追偿的。当然,如果过程中更换的零部件不在保修的范围内,更换零部件的费用需要买家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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