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引才质量和效率,2018年通辽市委市对引才政策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出台了《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后的引才政策涵盖生活补助、科研资助、创业扶持等多个方面,政策“含金量”更足,吸引力更强。待遇上,引进的博士、硕士工作满两年,可聘用到科级管理岗位,特别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管理。经济待遇上,三年内,博士可获得近25万元、硕士和“一流大学”本科生可获得近10万元的各类补助补贴资金。科研支持上,引进的博士可获得最低5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在通辽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匹配资金;国家、自治区新批准在通辽市设立的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