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家电维修协会今天下午发布了2013年全年的投诉状况,去年共接到涉及家电三包期方面的投诉4120起,其中进口品牌2884起,占七成多。主要反映按日期算三包期,消费者不能接受。而进口品牌更是机械地严格按日起计算,多一天都算过保维修,导致投诉上升。
市民占女士买了台某进口品牌的大彩电,由于家里装修,它三月以后才开始拿货使用,后来彩电出了问题。商家说已经很超过了三包期一个月,不能免费维修。而张女士认为,自己实际的使用期并没超过三包期:“买到现在需要了,就给他们客服打电话,我是一直在争取,我一直到最后,真的很辛苦。”
省家电维修协会秘书长徐学录对此介绍,接到投诉后, 他们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反复协商:“经过我们做工作以后, 厂家只能做出“让步一半”的价格。”
现实生活中,从开票到实际使用日,通常都会有个空白期。过去,这个空白期是计入三包期的。但是新《消法》中明确,3月15日以后,不再按照开票日期算起,而是要从装修或者交付之日算起。徐学录说,这一点,国内品牌已经在改变,而进口品牌目前还:“近几年我们也跟国内厂家协商,创维、海尔、长虹、康佳都很同意,‘从安装之日起计算三包期’,这样就有效地推动了人性化服务。而进口品牌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他一旦出现投诉情况必须要层层总部审批。进口品牌只要超过1、2天,都不会算三包期的。”
家电维修是个专业活,其价格存在隐蔽性。以前,碰到“明明100元就可结果却收了300元”的情况,消费者只能无语,而新《消法》对这种欺诈情况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说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说这个东西坏掉了,但这个东西没有坏,本身这个维修时200元,他收了300元,一旦投诉取证属实,那就要处以三倍的罚款。是罚300元还是900元? 900元。但比如说,他修的是100元,三倍就是罚300元,那是不足500元的线条有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