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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布时间:2019-5-26 16:53: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宁东能源化工先后引进了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企业,建成了一大批大型高效的现代煤化工项目,为现代煤化工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积累了丰富经验,区域人才优势明显。

  公司已经建成的焦化废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建设周期短、一次性开车成功、年底投产次年达产,装置运行稳定,经济效益良好,成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之一。专业技术人才、基层一线员工、中高层管理团队齐备,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生产运营和管理营销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与管理支持。未来公司将会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运作情况随时招聘员工或者调员结构,保障募投项目人员需求。

  聚乙烯是由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一种热塑性塑料,是当今世界上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通用塑料产品之一,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电绝缘性、耐化学腐蚀性、耐低温性和易加工性能,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汽车、通讯及日常生活等领域;聚丙烯是世界上五大通用热塑性合成树脂之一,是主要的通用塑料产品,具有力学性能均衡、抗冲击性优良、耐应力开裂性、耐磨性和易加工等优点,可以在110℃下长期使用,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器、日用品、家具及包装等。目前国内所需的聚乙烯、聚丙烯部分依靠进口,其中聚乙烯进口依赖度超过40%,高端专用料进口依赖更加严重。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一)宏观经济、供需平衡、石油和煤炭价格、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现代煤化工行业对公司管理及核心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随着公司产业链的逐步延伸、产品种类的增加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在公司管理、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已步入快速成长期,如公司的管理水平及核心技术人才不能适应公司的快速扩张,将制约公司的发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后,党彦宝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约70.37%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结构和决策机制,但由于党彦宝的部分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因而可能对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针、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予以控制或重大影响,进而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18%、27.37%及30.3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前期投入到后续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短期摊薄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本身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技术基础,且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前述论证均基于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及市场。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技术水平进步及市场变化等较多不确定因素,且烯烃产品的价格、煤炭和焦炭等原材料的价格亦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行业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较难判断,或项目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消化新增的产能,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风险,存在其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造成不利影响。

  雷击、台风、洪水、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公司生产设施,造员,并可能进一步造成火灾、爆炸、污染事故等次生灾害;此外,社会、战争、工人等事件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股票价格会受到如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周期波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变化、境内股票市场监管政策变化、境内外主要股票市场波动、国际经济变化、重大自然灾害、公司经营业绩波动、公司重要客户或供应商的重大变化、重大事项公告、重要股东和关键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的买卖、股票分析师对公司及所属行业的评价、新闻报道等。尽管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煤化工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市场空间抱有信心,但如果上述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将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波动,投资者如果在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不利波动时买卖公司股票,有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和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与神华宁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通过订立如《煤炭买卖合同》、《煤炭购销合同》等方式确立当年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和主要辅料生产供应商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在履行中的主要原料采购合同的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具体信息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和主要客户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就聚乙烯、聚丙烯的销售,与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和化工塑料有限公司和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等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就焦炭产品的销售,与市丰润区宝泰金鑫贸易有限公司等通过订立《产品买卖合同》确立当年合作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金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主要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待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1起在涉案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具体如下:

  2018年7月,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向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起诉,要求宝丰能源支付货款10,021,106.53元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全部所欠货款之日的利息。2018年9月10日,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做出《民事调解书》((2018)宁01民初944号),宝丰能源与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调解,宝丰能源向其支付货款10,021,106.53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8年10月30日前支付200万元,以后每月底之前支付50万元,2019年8月底前全部付清。若宝丰能源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原告申请对剩余款项全额执行。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宝丰能源已经按时支付上述款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受到刑事起诉的情况。陈廷敬后人

   文章来源于博贝棋牌850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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