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二手电器> 文章内容

天津:二手家电“出身”难辨 品质使用年限不清

※发布时间:2017-11-18 12:32: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立夏刚过,不少市民就开始为度夏着手购置空调等家电了,部分消费者则把目光瞄向了二手家电市场。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多数旧家电都未商务部要求的旧货标志,其“出身”、“年龄”模糊难辨。

  据了解,商务部公布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旧货必须经过鉴定,并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志才可进行销售,不得以旧充新,消费者。消费者刘女士向本报反映,近日她在旧货市场挑选旧货时,始终找不到贴有旧货标志的旧家电。没有旧货标志的,不少商家对旧家电的品质和“年龄”造起了假。

  根据此情况,记者近日来到本市刘家房子等多处二手交易市场,看到市场内数十家店铺前摆满了旧家电,但在家电外壳上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旧货标签。询问商家,商家则不约而同地表示,商品是不是旧货,消费者一看就知道,不需要标志,他们在这里卖了很多年了,所有旧货都是这么卖的。

  缺乏了旧货标志的,不少旧家电隐患颇多,例如在多家商铺,商家指着店内的商品说,“我们这儿的货都是9成新的,最新的只用了几个月。”但记者看到,部分品牌的“9成新”商品早在五六年前就被厂家停产,电源线已经僵硬老化,插头也开始生锈,使用年限至少也有5年左右。而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部分国家销售或超龄服役的家电也在二手市场留有身影。

  对此,部分从事二手家电回收的正规商家表示,旧货标准,空调、冰箱等销售的旧货必须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旧货经过鉴定,品质达标者,应在商品的明显部位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志后再行销售,消费者在购买旧货时一定要依据这些条款仔细检查旧家电。(记者宋雪飞)

  推荐:

  

关键词:天津二手家电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