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年推出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和节能补贴等“双补”政策日前全部退出。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税收、环保成本、经营成本等问题,许多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流向小作坊、无处理资质的小企业等,不少正规企业却“无米下锅”。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会长董云亭表示,对于我国的污染治理来说,“双补”政策退出后,各地规范废旧电器电子拆解处理业的努力受到了不利影响,应采取相关举措来加以消除。
中国家电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出后,我国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规范处理量逐步提升,与当年理论报废量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从2009年4852万台的差距缩减为2011年的1038万台。
在家电“双补”政策的支持和刺激下,正规处理企业通过与家电生产企业合作,在以旧换新的过程中获得了大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推动了废弃电器电子拆解处理业向有利于的方向发展。
当前,随着国家“双补”政策、尤其是以旧换新政策退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规范回收处理出现大幅滑坡现象,2012年的实际处理量与理论报废量的差距立即扩大到5519万台。正规处理企业回收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难度增加,不少企业的回收率降低了20%以上。以一家处理企业为例,在相关政策退出后,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回收量由过去的每年150万降至120万台,回收价格提高2倍多,利润率下降70%—80%,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
2012年7月1日,我国推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向生产企业征收处理费用,用于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正规处理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也使一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入正规处理企业。
“然而,我国相关处理企业有上万家,具备资质的有数千家,而截至2013年2月,获得补贴资格的处理企业仅有64家,企业的覆盖面明显不够。”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秘书长罗涛表示。
曾有一家国内家电生产企业和一家正规处理企业出资200万元,在市各大电器卖场举行大型“双补”活动,消费者可享受最高达800元的补贴。“虽然活动效果不错,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但企业负担很重,也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化委员会秘书长吴映红说。
能否借鉴欧美国家采用的逆向物流方式?就是由生产企业利用自己的销售、维修渠道或其他授权处理企业,对自己的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目前,我国尚未出现真正做逆向物流的企业,主要原因在于对逆向物流的认识存在误区,而且运作成本高,成功率低。”俐通集团市场部经理李倩文说。
“从实际效果来说,补贴不如减税。采用补贴方式,不仅难以确定获补企业资质,在操作中也难以进行;减税方式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来看,能使多数相关企业获益。”董云亭表示。
“实际上,实施企业责任延伸制度是一种有效办法,欧美发达国家执行得较好,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当消费者向企业交回这些产品时,还要交付处理费。”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进口再生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扬祖说,要促进废弃电器电子处理业良性发展,需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创新回收处理体系,实施集中回收方式,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正规处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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