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蒙进煌 通讯员熊至娟)近段时间,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中心)不断接到涉及家电维修方面的纠纷,主要反映收费不明确、售后服务不到位、“山寨”品牌难分辨、维修之后无保障等等。11月28日,12315中心发布消费提示:维修凭证务必保存好,以便消费所需。
南宁市民寇先生去年购买的一台空气能热水器出现故障,在销售商的推荐下,委托市区内一家节能公司维修,由于维修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寇先生家木地板、家具被泡。经协商,商家已口头答应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及金额。但随后,商家从消费者口中了解到对方未保存凭证时,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变,矢口否认其维修经过,也进行任何赔偿。由于消费者关键材料的缺失,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南宁姚女士2009年初购买一台国内知名品牌液晶电视,今年5月出现黑屏,联系品牌售后服务点,被告知因电视已过三包期,要收取上门费30元。姚女士等来了维修人员,对方一开始就表示电视机要拆机,拆机检测费是70元。一番检测下来,虽然零部件未发现异常,但维修人员“估计”是主板问题,姚女士直接更换主板,费用是3000元。虽认为收费不合理,但姚女士考虑到品牌售后毕竟有保障,还是无奈地支付了所有费用。
当前,家电维业普遍比较混乱,而家电安装、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涉及较为专业的知识,普通消费者无法全部掌握。
一旦出现家电维修纠纷,消费者应尽快收集维修凭证等有效,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12315等行政部门;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提起诉讼。
1、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应选择到销售店及品牌定点维修中心进行维修。
3、超过三包有效期的家电维修,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商家,对上门维修的师傅,消费者要求其出示相关资质证明,双方应明确维修项目、收费金额、保修期限等,并进行书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