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打来电线日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台空调扇,但使用过程中,却发现电扇有浓重的塑料味,而且还不断漏水。
刘先生向电视购物提出退换货,但电视购物售后部门表示需要刘先生与厂家进行协商。而当刘先生找到厂家,厂家售后部门却要求刘先生进行质量鉴定,确实存在问题才可以进行退货。
本报法律顾问、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澍表示,电视购物作为销售主体,有为消费者退换货的义务,消费者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销售方为其退货的。王澍认为,厂商售后部门存在推诿的情况,刘先生家的空调扇存在漏水的事实,质量问题已经很明显了,不需要再经过质量部门的检测,厂家应该直接为其提供退换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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